登录后可享更多权益

密码登录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将完成注册

{{choseLogin?'手机号登录':'密码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太平洋保险用户隐私协议》《太平洋保险用户注册保密协议》 《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服务协议》
去首页
设置成功
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登录密码,
也可在“我的 - 设置 - 账户信息”中修改密码
{{countDownNum}}秒后将自动跳转至首页……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个人注册客户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服务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各项服务的解释权归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所有。本公司将完全按照本服务条款向注册会员提供优质、全面服务。

拟申请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个人注册客户服务的会员在注册时必须秉持善意、充分注意的态度,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会员点击"同意"按钮,则表示完全理解和接受本服务条款,同意受其约束。会员只有在完全接受本服务条款并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才能成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注册用户并享受各项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服务。

如无特殊说明,下列内容中所称"会员"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用户。

一、服务条款的适用范围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提供的全部网上服务及产品,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当前提供的全部服务、全部产品和今后的任何新增服务、新增产品以及针对原服务、原产品的任何新增功能。

二、本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内容的修订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本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会员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上注册用户服务;如果会员未取消该服务,则将被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服务内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会员的权利。本公司对该权利的行使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负责以及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会员为使用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所需的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需支付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

四、遵守法律

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员对自己以任何方式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本公司合理地认为会员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言论或其他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五、会员注册义务

为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会员同意以下事项∶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正确、实时及完整。若会员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该会员的注册用户资格,并拒绝该会员於现在和未来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之全部或一部份。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内容是否适合会员的未成年子女浏览或者使用,由会员加以判断并约束,如因相关服务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浏览、使用而导致任何影响或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用户名、密码和安全

注册成功后,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给予每个会员一个用户名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名和密码由会员负责保管, 会员应当维持该用户名和密码的机密安全,任何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的行为将被视为会员本人的行为(无论该使用行为是由会员本人所为或他人所为),会员对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全部责任。用户名和密码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会员可以立即通知本公司。

七、隐私政策

尊重会员个人隐私是本公司的基本制度。

本公司承诺不会在未经会员允许时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其他非公开内容,除非:

1、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透露。

2、为维护本公司的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必须透露。

3、为维护会员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必须透露。

4、经会员授权同意而透露。

八、会员行为保证

1、会员必须遵循:

(1) 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3) 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2、会员同意不在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下列行为∶

1)、通过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滥用、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诽谤、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的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内容。

2)、将依据法律法规或合约或法定关系(例如由于雇佣关系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揭露之内部资料、专属及机密资料)而无权传送之任何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将可能涉及侵害任何人之任何专利、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或其他专属权利的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九、拒绝提供担保

会员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之风险由个人负担,本公司不保证以下事项∶

1、网上个人注册客户服务将符合会员的要求。

2、网上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

3、会员经由网上个人注册客户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会员的期望。

4、经由网上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不会造成会员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

5、网上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不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服务中断、延误、故障、错误、遗漏或丢失传送的资料: 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问题;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络系统问题;停电、地震、火灾、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等不可抗力情形。 因发生上述事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对会员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本公司不对会员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本公司有判定会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的保留权利,如果会员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本公司有终止或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十一、会员服务

会员同意以电子方式接受本公司的信息。本公司将用电子邮件或通过在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通知的方式与您进行联系。本公司保留通过邮件和短信的形式,对本公司注册、购物用户发送订单信息、增值服务及促销活动等告知、关怀服务的权利。如果您在本公司注册,表明您已默示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会员知道并同意,本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于通知或未通知会员的情况下终止、中断、移转、删除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包括对用户名、密码、档案、其他服务的终止、删除、关闭等,并不需对会员、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会员若不希望接收本公司的广告邮件,请在您收到的广告邮件中点击“退订”按钮,自助完成退阅; 会员若不希望接收本公司的短信,请提供您的手机号码联系客服处理。会员若反对本服务条款或对本服务条款的任何修改有异议,或对本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不满,享有以下的权利:

1、不再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

2、申请结束注册用户资格。结束资格后,会员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的权利马上终止。

十二、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为会员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有关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法规的保护,会员只能在本公司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编辑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所有的文章著作权由有关著作权人享有,任何人需要转载 或以其他形式使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注册客户的文章,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十三、会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站及其他会员的利益,如因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规定而给本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站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会员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本服务条款如因与中国现行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会员和本公司均同意就本服务条款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

《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或“我们”)运营的互联网应用提供服务的依据,确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在何种条件、以何种方式使用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包括网站cpic.com.cn,m.cpic.com.cn,太平洋保险APP以及“太平洋保险e服务”微信公众号),以下统称“本互联网应用”或“本应用”。请您在使用本互联网应用前务必仔细阅读《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服务协议》,当您点击登录、注册按钮时,即代表您已完全阅读并同意所有服务协议内容,并自愿遵守本协议。

本协议条款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依据。太保集团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修改、更新,并经【网站公告、站内信】等形式进行通知。您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本应用及其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条款的变更,并于变更生效之日起终止使用本平台的服务,则本协议将于变更生效之日终止。

第一条 服务主体

本协议是您与太保集团之间关于下载、安装、使用本应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服务协议。

第二条 用户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可以注册登录成为本应用的用户,但本应用不保证一定能通过注册登录。

1.您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您可使用太保集团认可的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本应用,并自动成为太保集团用户。

3.当您首次使用手机号验证码登录时,将自动成为太保集团用户。

第三条 互联网应用内容和服务的使用

1.本应用将为您提供投保、热点资讯、会员中心等服务,具体服务类型请详见太保集团各互联网应用。

2.使用本应用,不得将本应用所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太保集团声誉和利益的事宜,或以任何不符合本协议的方式使用该等内容或服务。

3.本应用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提供本应用所述的内容及服务。本应用所发布的内容或服务无意提供给其它国家的人士或居民使用。

4.本应用的内容或服务不应视为专业人士意见。使用本应用的用户应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人士建议。在任何情况下,太保集团对于任何人士依赖本应用的内容或服务而做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权利声明

1.太保集团是本应用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应用中所有的智力成果、可阅读资料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其他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应用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号、商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标、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或电子文档、流程、程序及其他信息内容)。

2.除非本服务协议中另有规定,未经太保集团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对于本应用中所载述的域名、商号、商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标、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或电子文档、流程、程序及其他信息资料进行任何的修改、复制、储存于检索系统、传送、抄袭、分发,转载或用于任何商业或公开用途。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3.任何对上述权利的侵犯均有可能导致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五条 预测性陈述

1.本应用发布信息中可能会包含某些与太保集团经营战略、业绩预期、投资计划、行业竞争和产品政策等方面的预测性陈述。该类陈述包含一定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旨在反映太保集团对将来事件的目前看法,并非对将来业务作出的保证。太保集团的业绩结果可能会因某些风险因素导致重大出入,在可以获知的范围内,这些风险因素可能在太保集团或子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报告、公告及文件中进行说明,太保集团不对上述报告、公告及文件中所披露的预测性陈述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2.本应用内容中使用如"预期"、"计划"、"相信"、"预测"、"期望"、"可能"、"打算"以及其他类似词语进行陈述时,凡与太保集团或太保集团旗下关联机构有关的,目的均是要说明其为预测性陈述。太保集团不保证这些预测性陈述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可实现性。

第六条 账户管理

1.您在注册账号或使用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必要信息,包括:联系方式、真实姓名、个人身份证明等信息,完成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应用的服务。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详尽的,根据您所使用本服务的具体功能,则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且您需要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如手机号码)及其他验证信息。

2.为了合法、合规地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应用将不时增加或删除您需提交的信息类型。如您不同意提供上述信息,则应当停止使用本应用的服务。如您提供的信息包含有不正当的信息,我们保留暂停、屏蔽、限制使用本应用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或结束您使用本应用服务资格的权利。另外当您的身份信息及其他资料发生变化时,您应当及时更新并提供您最新的身份信息及资料。

3.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共享、转租、转让或售卖。如果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太保集团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账号而无需向该账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初始注册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利用计算机程序进行恶意注册、邀请、参与的情形,我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您的情况下单方面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4.您需自行对账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且对以其账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操作负全责。您应妥善保管您使用本应用的账户及密码信息、手机短信验证码等,不得向他人透露该等信息。您应确保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您的本应用的账户及密码信息,因您保管不善导致密码泄漏引起的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5.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我们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您的账号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信息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信息一致,即可凭借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并使用本应用提供的服务。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录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除非我们未按本协议约定在接到您的有效通知合理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的(即除非我们存在过错),我们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

6.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太保集团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太保集团将会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太保集团不会向第三方公开、披露用户个人信息。太保集团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7.您了解并同意:本应用尽力保障您的账户安全但不保证您账户安全的绝对性,因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户密码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或依法由擅用人承担。

8.若您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如,您发现有第三人盗用或未经您的合法授权使用您的本应用之账户及密码等),请立即通过有效方式(本应用的客服、投诉接口等)通知我们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授权我们采取相应的限制行动。您理解我们对您的请求采取相应行动需要合理时间,且我们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因此,除非我们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对于上述侵害行为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太保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您的账号因您的故意、过失或其他个人原因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太保集团不对此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9.在需要终止使用本服务时,用户可以申请注销太保集团账户,您了解并同意:所申请的账户应当是您本人的太保集团提供的本应用账户,如需注销应当按照太保集团规定的程序进行账号注销。注销将导致太保集团终止为您提供本应用下的本服务,但您还仍需对您在注销账号前且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履约义务,同时太保集团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隐私政策》的规定保留您的相关信息。

10.对于本应用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您享有何种权利,您可阅读《太保集团互联网应用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予以进一步了解。

第七条 隐私声明

您了解并同意,太保集团将按照 《隐私政策》 收集、使用并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您同意提供给太保集团的信息,及您使用太保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在本应用购买太保集团产品而产生的信息),可在太保集团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及因前述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共享,以为您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直到本人以书面方式撤销为止,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太保集团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条款自本协议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

太保集团对用户的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依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裁决,以及其他司法程序的要求;

4.应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5.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或有其他损害太保集团利益的行为

太保集团将在其互联网应用上公布并有权不时修改《隐私政策》,《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太保集团在其互联网应用上不时公布的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免责声明

1.太保集团仅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责任。

2.本协议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太保集团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用户应对自己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4.对本应用中的内容或服务,太保集团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关于内容或服务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稳定性、可用性等方面的保证;太保集团不保证应用服务器及网络的稳定性,不保证本应用在任何时候均可供浏览、阅读和使用;太保集团可随时更改本应用的内容或服务,并在内容或服务变化时及时作更新通知。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应用中的内容或服务可能涉嫌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应该及时向太保集团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太保集团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核实并移除相关侵权的内容或服务。

6.在任何情况下,太保集团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太保集团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7.关于本应用中涉及的与太保集团产品、客户服务、销售等有关的内容,如产品目录及险种描述、合同及保单样本、网点位置、代理人分布及设置、服务电话等,仅为向用户初步介绍产品或者服务的目的,不构成向任何人士的要约邀请和/或要约,具体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请以正式合同、承诺、约定为准。本应用服务系统所载相关内容不表示太保集团对上述的产品、实际保险服务过程、流程或合同内容以及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作出任何的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或承诺,太保集团不因此履行任何的义务或承担任何的责任。

8.如您在使用本应用的过程中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视为违约,如因此使太保集团和/或其关联机构、供应商、合作伙伴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第三方的追索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的,您应当赔偿太保集团和/或其关联机构、供应商、合作伙伴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太保集团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款、和解款和其他款项,向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此外,太保集团还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终止您的违约或侵权行为:

1) 向您做出违约警示并要求您限期更正违约行为;

2) 限制或禁止您使用本应用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本应用,查阅、浏览信息和投保等);

3) 解除本协议,注销您的账号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9.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太保集团另行同意外,您对太保集团的委托及向太保集团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10.用户存在过失或违约时,太保集团未主张本协议规定权利的,不得视为太保集团对主张权利的放弃,也不得视为太保集团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的弃权。

第九条 链接政策

1.对于任何第三方建立的、与本应用相关的链接,太保集团不负任何形式的责任。任何此种形式的链接并不代表该第三方与太保集团之间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已经得到太保集团的认可。因而,对于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由于使用这种链接所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或伤害,太保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某些情况下,太保集团会在本应用中,提供与互联网上其它网站的网站链接。被链接的网站可能是由与太保集团无关的第三方开设的。提供与这些网站的链接,目的在于帮助用户收集相关信息并增加用户使用互联网的经验或者便利。太保集团尽最大努力为用户选择那些通过太保确认、享有良好声誉的站点和信息来源。但是,提供与外部网站的网站链接,并不代表太保集团认可、推荐、批准或介绍任何第三方、或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

3.对于任何外部链接的网站、或与本应用服务系统链接的网页,太保集团不承担其内容或使用上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服务中断及不可抗力

1.本应用因下列状况导致服务暂停或中断的,太保集团不承担违约或赔偿服务:

1)因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停电、战争、动乱、疫情、恐怖袭击、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应用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2)计算机病毒侵入、恶意程序、黑客攻击;

3)网络、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4)云服务系统、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记录的丢失;

5)电信技术部门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支付渠道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6)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关闭;

7)其他不可归因于太保集团过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因素。

2.太保集团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应用服务系统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太保集团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太保集团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本协议解释权由太保集团完全享有。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及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予以处理,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您同意以太保集团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您在注册成为本应用的用户并接受本应用的服务时,您应向我们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当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此外,您在本应用相关平台注册登录、使用的用户账户也将作为您接收本应用下的公告和站内消息的有效联系方式。

我们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2.我们将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所有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有效送达(如以多种方式同向您发出通知,则以最先送达的时间为准):

1)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应用下的有关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站内消息,在我们的系统显示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纸质载体的书面通知,按照您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三】 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您确认并同意,您向我们提供的上述联系方式同样适用于双方就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和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后的送达。此外,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包括电子方式和邮寄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的条款具有可分割性,如某一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其他条款依然有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您对本协议有疑问,可随时通过服务热线(95500)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本协议相关内容。在您对本协议内容存在异议、无法准确理解或持有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您有权利立即停止注册进程,拒绝接受本应用的任何服务。

3.请您了解,本协议中所述的相关服务可能会根据您所使用的设备型号、系统版本、软件应用程序版本、移动客户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最终的产品和服务以您所使用的软件及相关服务为准。